東莞發展與改革局于2016年12月15日印發了東發改[2016]662號《關于進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發展意見》的通知,為“十三五”期間光伏發展規劃制定目標,力爭自2017年起每年新增100MW以上光伏裝機備案,力爭實現150MW,并提出以下具體要求:
1、每年新增并網發電量60兆瓦以上,力爭100兆瓦。要求2017年東莞每個鎮街(園區)要備案不少于1個1MW的分布式光伏示范項目;
2、工業企業年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煤、商業企業年用電量超過300萬千瓦,具備條件的企業單位,鼓勵建設分布式光伏;
3、大型公共建筑屋頂面積5000平米以上工商業企業建筑,在新建、規劃、改造中按光伏建筑一體化要求要求設計和建設;
4、光伏扶貧,安裝家庭光伏為其提供穩定收入。
5、將分布式光伏發電工作納入鎮街(園區)節能考核,明確目標任務。
6、東莞市2017-2018年光伏補貼:
2017年至2018年,東莞備案并完成裝機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享受以下補貼:對各類建筑與構筑物業主,一次性給予裝機補助每兆瓦18萬元,平均到4個財政年度撥付,每個項目最高補助144萬元;企業投資項目發電補助0.1元/千瓦時,個人投資項目發電補助0.3元/千瓦時,連續補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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