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征求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總補貼30億元,其中,明確了19年戶用補貼額度為7.5億元,約350萬千瓦,22.5億元用于競價項目的補貼。國家能源局于每年年初發布國家補貼支持的戶用光伏年度裝機總量。 工商業項目競價補貼計算如下: 1、普通光伏電站和全額上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II類資源區修正后的電價=申報電價-0.05元/千瓦時,III類資源區修正后的電價=申報電價-0.15元/千瓦時。 2、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修正后的電價=申報電價-所在省份燃煤標桿電價+0.3元/千瓦時,其中燃煤標桿電價不足0.3元/千瓦時地區的項目,申報電價不進行修正。 3、申報電價以0.1厘/千瓦時為最小報價單位。 ▲源源不斷的光伏組件從五星生產線上走向全國 專業解讀如下: 1、市場導向,除戶用和扶貧外,電站和分布式均競爭配置確定項目和電價(補貼); 2、量入為出,2019年項目補貼資金總量30億元,項目分類管理,資金分類切塊; 3、戶用7.5億元(350萬千瓦+一個月寬限期); 4、由地方通過招標等競爭性配置方式組織光伏項目(不含戶用),上網電價全國排序一年一次; 5、當截止上月底的當年累計新增并網裝機容量超過當年可安排的新增項目年度裝機總量時,當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政策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并非每年12月31日,補貼指標用完的當月末為補貼截止日; 6、22.5億元支持競價項目,按修正后電價由低到高全國排序,直至出清,2019光伏價格政策尚未發布,但采用報價修正排序,I、II、III類資源區以及電站、分布式不同修正值,使各地區各類項目的經濟性和競爭力,與之前標桿電價、2月份座談會草稿的機制一致,有銜接和延續性; 7、再次明確平價項目優先,競價補貼項目隨后; 8、嚴格預警管理,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為前提,土地或場地落實; 9、明確建設期限,2019年補貼支持項目,需要在2019年內并網,未達到則并網最多延遲兩個季度且每季度電價降低1分/千瓦時…… 10、政策明確指出,新建項目嚴禁“先建先得”。勿踩紅色雷區,橙色地區有條件限制地推進,綠色地區有序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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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征求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
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國家能源局各派出監管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電規總院、水電總院,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商會),各有關企業: 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們組織研究起草了《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請你單位研提意見,并于4月26日前反饋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逾期不反饋視為無不同意見。 聯系電話:010-68555879,010-68555048 傳真:010-68555045 附件: 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