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帶大家復盤下今年10月政策,國家與地方政策有什么變化?這些新變化是否值得重視?相關光伏的利好政策還有什么?
1、國家發改委 《關于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10月最重磅政策之一,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下的光伏電站影響較大,“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即將到來。文件中指出:1)將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基準價按當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幅度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對電力交易中心依照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開展的現貨交易,可不受此限制。
2)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在當地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當地省級電網結算,高出部分按程序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
2、國家電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戶用光伏并網服務與代備案工作的通知》
1)明確10月31日前并網、備案的戶用光伏項目,可納入2019年度補貼范圍。
2)明確電網不得拒絕受理新增戶用光伏項目并網申請,對于期間新增并網項目,要按照結算周期及時結算上網電費。
3、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實施電力業務許可信用監管的通知》對實施電力業務許可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這兩項涉及并網的資質進行嚴管,提醒大家安裝并網時注意這兩項資質。4、國家能源局公布《戶用光伏項目信息(2019年10月)》截至9月底,全國累計納入2019年國家財政補貼規模戶用光伏項目裝機容量已達427.735844萬千瓦,遠遠超過350萬千瓦的上限。但其中提到一點,為保持行業均衡健康發展,2019年10月31日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政策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因此,結合國家電網的相關通知,10月份并網的用戶不要因為規模超限的事感到恐慌,只要31日前能并網,就還能拿到補貼。哪怕31日前無法并網也不用著急,因為2020年國家應該也還有補貼。5、國家《關于取消部分地區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從制度層面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為有力的保障和支撐,尤其是能源領域,該《條例》將進一步改善能源領域民企的生存狀態,其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五星公司的光伏組件智能化生產車間
廣東、山東、山西、北京、甘肅、陜西、湖北、上海、海南、湖南、青海、內蒙古共12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變動。整體來看10月地方政策,總的政策條數并不多,共16條,但補貼與分布式政策相對較多。代表性的地區如下: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263個企業投資光伏項目共計13.98萬千瓦和3581個戶用分布式光伏共計2.53萬千瓦,列入該專項資金獎勵目錄予以支持。本月下達并撥付了東莞市第1-6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共計0.2262億元。此外,佛山市發改局也在本月公示了2018年度光伏應用項目獎勵和補助資金。湖南長沙發布了《關于開展2019年下半年度長沙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申報的通知》,明確2014-2020年期間,在長沙市建成且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其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公布了當月的裝機規模和納入補貼的名單,各地也陸續進行了公示。9月山東省仍為新增補貼規模最大的省份,9月新增納入財政補貼規模為375.84MW,總計已納入補貼規模為1452.49MW。

▲五星牌光伏組件在光伏電站中的應用
三亞發改委發布了“扶貧最嚴禁令”,《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相關政策的通知》中強調,建議暫停2018年市政府統籌實施的光伏扶貧項目,暫緩實施《三亞市推進農村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建設實施方案》。




此外,全國范圍內各省積極響應工信部政策,紛紛開展智能光伏試點示范項目的報送工作,其對申報項目均有非常嚴格的門檻。
比如,示范項目須采用不少于3類智能光伏產品(原則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提供)或服務,提供規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務;對建筑及城鎮領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體化應用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少于0.1MW;
隨著冬季采暖季的到來,以青海為代表的地區出臺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的相關通知,探索發展新型供暖形式成各地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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